新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有哪些变化?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即将在2015年5月1日执行。与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相比,新版的变动较大,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!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?大禹哥为粉丝进行了详细整理:
一、增加了两个章节,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
新版《建规》合并了旧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,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;同时,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,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,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,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;不仅如此,新《建规》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,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,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,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。
二、外
保温系统的
5
个关注点
1.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,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。
注释: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,火灾危险性很低,不会导致火焰蔓延,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,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。
2.对于与基层墙体、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:
3.对于与基层墙体、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:
4.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、B2级的保温材料时,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,建筑外墙上门、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.5小时。
5.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。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,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。
三、独设的
“
灭火救援设施
”
专章,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、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
1.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:
2.消防电梯应分别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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